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》(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)
简介
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的一部法律,旨在规范和保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和使用,促进自然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。
多级标题
一、宗旨和原则
《条例》明确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宗旨和基本原则:
宗旨: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,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和原始创新。
原则:坚持公平公正、择优支持、公开透明、监督管理。
二、基金管理
《条例》建立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(以下简称基金委)作为基金管理机构,负责制定基金管理办法,组织评审和资助项目,监督基金使用等。
三、资助范围
《条例》规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,包括:
基础研究:以拓展科学知识边界、探索自然规律为主要目标的研究。
应用基础研究:以解决科学技术难题、为科技创新提供基础支撑为主要目标的研究。
重大科学研究计划:具有重大科学意义、技术突破性、经济社会效益的科学研究计划。
四、资助方式
《条例》规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方式,包括:
项目资助:针对具体科研项目提供资助。
平台和设施资助:支持科学仪器设备、研究平台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。
人才资助:支持杰出科学家的培养和发展。
五、评审程序
《条例》明确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程序:
科学评审:由专家组成评审组,根据科学价值、创新性、可行性等因素评审项目申请。
多轮评审:采取初审、复审、终审等多轮评审,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。
六、监督管理
《条例》建立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管理体系,包括:
审计监督: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。
社会监督:通过公开信息、接受举报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。
科学道德委员会:审议和处理科学研究中的道德问题。
七、法律责任
《条例》明确了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,包括:
虚假申报、骗取资助:追回资助资金,取消资助资格。
挪用资助资金:追究法律责任。
违反科学道德:取消资助资格,禁止从事相关科研活动。